




計量檢定和計量校準的區別。對象不同,校準的對象是屬于強制性檢定之外的測量裝置。我國非強制性檢定的測量裝置,主要指在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中大量使用的計量器具,包括進貨檢驗、過程檢驗和終產品檢驗所使用的計量器具等。檢定的對象是我國計量法明確規定的強制檢定的測量裝置。內容不同與結論不同,校準的內容和項目,只是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,以確保量值準確。

儀器校準的介紹。系統誤差:對同一被測量的多次測量過程中,保持恒定或以可預知方式變化的測量誤差的分量。幾何量:幾何學中空間位置、形狀與大小的量。直接測量法:不必測量與被測量有函數關系的其他量,第三方計量校準公司,而能直接得到被測量值的測量方法。影響量:不是被測對象但影響被測量值或測量儀器示值的量。標尺標記:指示裝置上,合肥計量校準,對應于一個或多個已確定的被測量值的刻線或其他標記。

計量的介紹。“計量”這個名詞術語,在新中國成立以前稱為“度量衡”,即指長度、容量和質量。新中國成立后,1953年確認采用“計量”一詞,計量校準公司,取代使用了幾千年的度量衡,并賦予了更廣泛的內容。按照計量技術規范JJF1001-2011《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》,“計量”是指實現單位統一、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。計量屬于測量,設備計量校準,源于測量,而又嚴于一般測量,它涉及整個測量領域
